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产品购销合同/租赁合同
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产品购销合同/租赁合同
型 施 工 升 降 机
租赁合同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年 月 日
租 赁 合同
合同号为:产品交接清单编号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产品购销合同具体规定细则如下:
一、产品名称: 型施工升降机,出厂编号:详见产品交接清单编号。
二、自升升降机系列产品技术指标
1.设备的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施工升降机标准和使用说明书中所列的各项指标。
2.提供施工升降机基础图样。
三、供货规格、数量及单价
序号 | 产品规格 | 标准高度 | 数 量 | 单位 | 单 价 | 金 额 | 备 注 |
1 | 型 | ||||||
2 | 标准节 | ||||||
3 | 附墙装置 | ||||||
4 | 基础螺丝 | ||||||
5 | 本合同价格为初始安装高度价。 | ||||||
6 | 运输费为人民币: (大写: ) | ||||||
7 |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大写: ) |
四、付款方式和货款支付期限
……
九、安装现场
1.安装现场、通道等由乙方负责整理,必须达到到正常安装的条件。
2.甲方免费负责派出专业安装人员1-2名协助安装及调试工作。
3.设备运到工地无法卸货,所耽误的车费由乙方负责。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按约定的时间交货,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1‰( )罚滞纳金。
2.乙方必须按约定时间、数额支付货款,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1‰( )罚滞纳金。
十一、所有权约定
- 在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货款或在乙方未付清货款前,合同项下的施工升降机所有权属甲方所有,如乙方任何一期应付到期货款累计拖欠一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回。同时,如甲方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乙方的货款纠纷时,甲方可按自施工升降机出厂之日起算,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施工升降机使用费12000元/台,升降机的装拆费及运输费23000元/台,基础螺丝费用为1200元/台,上述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 乙方按合同约定付清货款后,合同项下的升降机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 乙方拖欠任一期应付货款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停止售后的一切服务。
十二、不可抗力事项
不可抗力是指(台风、地震、洪水等)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的义务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义务,双方应通友好协商解决。
十三、其它约定:
- 如乙方为单位的,在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属个人的,应提供相关的身份证件;乙方亦可要求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等材料,以证明签约主体的合法性。
- 经双方签名盖章签名本合同时,应自乙方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货款订金并经甲方审查确认后生效。
- 合同如有不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必须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
- 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