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起征点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 县税务局城关
税务分局
未达起征点通知书
乐税 税未达 [2021] 105号
鞋店:(纳税人识别号 3L)
经审核,你户月应纳税经营额为 20000.00 元,未达增值税起征点,从 2021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暂不缴纳 增值税 。
在此期间,如你户月应纳税经营额达到增值税起征点( 30000以上 元/月),应于次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如实申报缴纳税款,连续三个月达到起征点,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请重新核定定额。否则,税务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
税务机关(签章)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