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起征点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 县税务局城关

税务分局

未达起征点通知书

乐税 税未达 [2021] 105号

鞋店:(纳税人识别号 3L)

经审核,你户月应纳税经营额为 20000.00 元,未达增值税起征点,从 2021  01  01 日起至 2021  12  31 日止暂不缴纳  增值税  

在此期间,如你户月应纳税经营额达到增值税起征点( 30000以上   元/月),应于次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如实申报缴纳税款,连续三个月达到起征点,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请重新核定定额。否则,税务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

 

 

 

税务机关(签章)

2021年7月27日

 

资源下载
免费资源
文件1地址点击下载
付费资源
资源下载价格1立即购买

版权声明:
作者:hetongx
链接:https://www.hetongx.com/630.html
来源:合同简历模板网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THE END
分享
二维码
<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