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合同法》经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面积 平方米。
- 租赁期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 年租金为 元整,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交清。
- 约定事项
- 乙方守法经营,不得开展非法业务,因非法经营出现的后果 ,由乙方负责。
- 乙方无权转借、转卖该房屋,如需转让需通知甲方进行协商。
- 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并做好防火、防电、防漏水等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发生火灾、被盗及其他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
- 房屋租赁期为 年,如合同到期,乙方继续租赁,乙方应在合同期限内提前1个月交付下一年租金。
- 在乙方租赁期间,如国家征用拆迁,甲方按租赁价格比例退还乙方未使用月份租金。
- 如合同到期,乙方需恢复甲方房屋原貌,如瓷砖、地面、墙壁、门窗等有损坏照价赔偿。
- 由于租赁房屋土地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果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甲方应返还乙方当年所剩余租金。
- 乙方在租赁期间有权使用所有设施,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所有设施。
- 租赁期间如租赁物发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房屋漏水等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 水、电、燃气费、物业费均由乙方承担和使用。
-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