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 北路25三排二户 楼甲方提供应:床、桌子、公共卫生间,钥匙3把,除此外不做提供。
2、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协定(每一年)租金为¥ 元,大写: 元,支付方式为一年付清,每交下次房租提前15天前支付,押金为贰佰元。乙方如延迟交租,甲方有权在租期结束后当日收回房屋。
3、乙方除房租外,所需承担的其他费用有:电费、水费。电表数字: 水费数字:
4、乙方应爱护保管好所租住房屋及公共区域的相关设施与卫生,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墙体,设施设备发生损坏或故障,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墙体打洞、掏壁橱、架隔离门等。乙方不得把房屋转租。
6、乙方应具备在南乐居住的合法手续,遵纪守法,如有法律责任由乙方自付。乙方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
7、租赁期内,甲方如有特殊情况收回房屋,至少提前15天通知乙方,退回剩余租金和押金,乙方提前退房,不管时间长短、一概不退租金和押金。
8、未经甲方及其他合租人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带任何人进入家中,夜间禁止留宿外人。禁止将钥匙借给非租房人使用,或备份钥匙。
9、乙方在居住期间出现不安全事故,如上下楼梯及触电伤亡等意外情况责任自负。
10、乙方应尽量避免贵重物品、证件、银行卡、现金类物品放在租房中,如有遗失应立即通知警方。此类情况如乙方不走法律程序,甲方不予负责。
11.乙方可根据需要自行安排安全设施,如锁、门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备用联系方式: 备用联系方式:
年 月 日